-
2009年04月17日
《花营锦阵》第四图的疑惑 - [搞名堂]
江晓原在《高罗佩<秘戏图考>与<房内考>之得失及有关问题(2008修订版)》一文中提到:“春宫图的评述、鉴赏,应是高氏无可争议的“强项”,然而他在这方面也有令人不解的硬伤。最突出的一例,是在谈到春宫图册《花营锦阵》第四图时,高氏描述其画面云:
一个头戴官帽的男子褪下了裤子,姑娘(此处高氏原文为girl)的裤子则脱在桌上。姑娘的一只靴子已脱落。
然而检视《秘戏图考》中所印原图,这个所谓的“姑娘”穿的却是男式靴子,脱落了靴子的那只脚完全赤裸着,是一只未经任何缠裹摧残的健康天足。这样问题就大了:因为按晚明春宫图的惯例,女子必定是缠足,而且在图中女子全身任何部位皆可裸露描绘,只有足绝不能裸露;对于这一惯例高氏知之甚稔,并不止一次强调指出过,例如他说:
我尤其要指出中国人对表现女性裸足的传统厌恶。……只要让读者知道女子的裸足完全是禁忌就够了。即使最淫秽的春宫版画的描绘者也不敢冒犯这种特殊禁忌。
既然如此,此《花营锦阵》第四图(高氏指出它是从另一春宫图册《风流绝畅》中移补而来)就不可能是描绘男女之间的事。事实上它描绘的是两男肛交,其题辞《翰林风》也明确指示是如此。高氏之误,可能是因原图上那少年梳了女式发型而起———其实这种换妆在当时并不罕见,《金瓶梅》中就有确切的例证。”

江晓原论高氏房内考总体缺失及具体失误等皆为不痛不痒。中国古代典籍宏富,国人亦未必竟览,况高氏一外国人乎?至于所谓花营锦阵第四图的硬伤,我看GIRL未必不可以指称男同中姑娘一方,此处宜存疑待考,不必遽然指为硬伤。
吴存存《明中晚期社会男风流行状况叙略》(《中国文化》,2001/17/18):
“晚明纵欲主义思潮曾使金陵、姑苏、杭州等印刷出版高度发达的城市大量出版春宫画册,而受男风之渐,这些画册中很不乏同性恋的场面。如晚明十分着名的、印刷精美的《花营锦阵》,其中第四幅即为一成年男人与一小厮的性行为画面,图旁题诗云:
座上香盈果满车,谁家少年润无暇。
为采蔷薇颜色媚,赚来试折后庭花。
半似含羞半推脱,不比寻常浪风月。
回头低唤快些儿,叮咛休与他人说。(注:高罗佩《秘戏图考》第237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案,此诗题作《翰林风》,明人有称男风为“翰林风月”的习惯(见小说《石点头》第十四卷开篇)。此外,诗中如“香盈果满车”,用潘安典,喻指美男。“试折后庭花”,是明清时期最常用的关于男性同性恋行为的隐语。高罗佩认为此图及诗所叙乃异性恋,误。)
诗中点明了画里主人公追求新奇和刺激的心态,推崇同性恋而贬抑异性恋为“寻常浪风月”。类似的画图在这个时期的其他画册和小说插图中亦颇不少见。”
轩辕案:依吴存存之见此图当指南风无疑,惟高氏所指GIRL乃误为女性还是特指南风中所谓“受”方?据查高氏此处原文如下:
PICTURE 4. The Way of the Academicians
Description:
A shadowy courtyard corner. On the table, covered with a mat, a book and a rolled up scroll. The man, wearing an official cap, has lowered his trousers; those of the girl are lying on the table. One of the girl’s boots has slipped off.
Text:
“Surrounded by a lingering fragrance, and so handsome as to make the ladies pelt him with fruit till his carriage is full, who is that gentleman of dignified mien?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Charm of the Rose he has inveigled his partner into allowing him to try the Flower of the Hindgarden.
“She is a little bashful and gently pushes him away, for this is quite a departure from the ordinary! Looking over her shoulder she calls out softly: ‘Hurry a bit! And please don’t say anything to the others!’
(signed) “The Candidate from the South”
Notes:
The first line contains two references to famous handsome men. The first is HSÜN TS’AN荀粲, a scholar of the Chin period, who is said to have always been surrounded by a sweet-fragrance.
The second is P’AN YÜEN (潘岳, died 300 A.D.), a young poet famous for his good looks. Whenever he went out in his chariot the ladies who saw him pass used to pelt him with fruit till his carriage was full.
Han-lin, “Forest of Writing 13 rushes” was the Imperial Academy of letters. Its members often practised pederasty and hence were also supposed to be prone to the anal coitus when copulating with women.
经比照原文,高氏所用确为GIRL/SHE/WOMEN等。而经查《花营锦阵》其余各图,所绘女子均为小脚,且无一裸露。如此看来,高氏难道确实将此人误为女性了?
近日重读高氏《秘戏图考》,在卷一中篇“春宫画简史”第二章中谈到春宫版画的普通特征时,高氏提到“古代中国人对女足的性联想,以及这与女子缠足的关系,直到如今尚未获满意解释”。译者杨权在小注(185页)中说:作者在书末的勘误页补充说:“在有关女足禁忌的讨论中,应更清楚地说明,这种禁忌仅适用于小脚。表现女子裸露的天足是常有的事,参见画册《花营锦阵》第四图中的姑娘——显然是一个丫鬟——的裸足。女子裸足也见于道家和佛家的绘画中。”
看来,高氏依然还是认定《花营锦阵》第四图中是女子而不是男子。不管怎样,高氏毕竟可以自圆其说。我们不能肯定那一定就是女子,也无法肯定那一定就是男子(江晓原氏的理由吾以为略显牵强),高氏给出的理由是:若是缠足女子,则露足就是禁忌;若是天足女子,则露足则为常见。并举出佛道两家的绘画予以佐证。高氏认定图中所绘之人乃丫鬟无疑,所以可以露足(天足)。我们没有更多的材料来作为高氏认定其为丫鬟的证据。在两种可能性依然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只能继续存疑待考。
-
2009年04月14日
高罗佩《狄公案》在国内的出版情况 - [搞名堂]
豆瓣发起的票选2008年最值得收藏推理小说Top10最终出炉的榜单,由豆瓣426名网友经过将近一个多月的票选,在2008年大陆出版的将近300本推理类小说中集体选出。海南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的《大唐狄公案(全译注释本典藏版)》获得No.10。
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创作的《狄公案》是一组系列巨作。全书由十五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组成,约130万字。这组系列巨作撰写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狄公案》系列最初用英文撰写,问世之后,在西方引起了极大轰动,声誉极高,英美两国至今重版不绝。
所以高罗佩的《狄公案》是著名汉学家的一部小说名著。其实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内即有译本出版。历年出版情况大致如下:
1982年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狄仁杰故事集》(6册)
1985年中原农民出版社出版《迷宫案》
1986年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3册)
1986年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狄公断狱大观》(3册)
1986年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狄公探案选》(3册)
1989年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狄公案》(3册)
1993年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大唐狄公全传》
1999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狄仁杰断案全集》(4册)
2000年群众出版社出版《狄仁杰奇案》
2006年海南出版社出版《大唐狄公案》(4册) (配高罗佩手绘插图)
2008年海南出版社再次出版 《大唐狄公案》(上、下)(全译注释本 典藏版)按高罗佩的原意,中文本应当是标准本。《狄仁杰奇案》是唯一一本由高罗佩本人亲自翻译的中文译本,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是首次在中国出版。
《狄仁杰奇案》是高罗佩在新德里任上,用一年时间将狄公案系列之一的《中国迷宫命案》译成的中文本,名为《狄仁杰奇案》。一九五三年交新加坡南洋印刷社出版。
《狄仁杰奇案》用章回体写成,共25回。全书前加了楔子“西江月”一首,为高罗佩本人创作:运转鸿钧包万有,日星河岳胎鲜。人间万物本天然,恢恢天网秘,报应总无偏; 在位古称民父母,才华万口争传。古今多少圣和贤,稽天行大道,为世雪奇冤。
我买到的是时代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的《狄仁杰断案全集》(4册)。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的《大唐狄公案》(4册)小巧可爱,更配有高罗佩手绘插图。最近海南出版社又推出了上、下两卷的《大唐狄公案》16K典藏版,定价98元。说实话装帧谈不上很喜欢,不过这套就好在一个全字,不仅收有全部高氏手绘插图,还附有大量的珍贵照片和资料,就是在这个版本中第一次看到高氏岳丈水钧韶玉照,所以毫不犹豫拿下。后来我又通过卓越网购得《狄仁杰奇案》(群众出版社,2000年,作为古代公案小说丛书与狄梁公四大奇案合集出版)。侦探推理类始终最喜欢的还是高氏的狄公案,所以我愿意向大家推荐。
-
2009年04月12日
高罗佩《狄公案》连环画系列存目 - [搞名堂]
《狄公案》连环画系列曾由重庆出版社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陆续出版,共十四册,篇目如下:

《豫州三尸案》《莲池奇案》《黄金案》《黑狐狸》《四漆屏》

《玉珠串》《唐都血案》《断指案》《痴情人》《铜钟记》

《太子棺柩之谜》《虎影人迹》《白云寺》《朝云观》
很遗憾,这套连环画失之交臂,无缘得见。我从小就喜欢看连环画,小时候在租书铺里用平时舍不得买零食吃的一分两分钱租连环画看的情景,至今思来犹历历在目。现在偶尔在书店碰到喜欢的连环画,还是会忍不住买下来,只是现在的连环画书价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了。最可惜的是小时候家里的那些连环画竟然都送到废品收购站了,恨恨。
-
2009年04月08日
高罗佩所藏孤本《龙吟馆琴谱》 - [搞名堂]
谢孝苹《海外发现〈龙吟馆琴谱〉孤本——为庆祝梅庵琴社创建六十周年而作》(原载《音乐研究》1990年第2期,录自谢孝苹《雷巢文存》,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第1次印刷)一文记叙《龙吟馆琴谱》发现经过甚详,兹录如下:
“简述一下《龙吟馆琴谱》的发现和得来的经过。
1985年5月,中国音乐家协会和文化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在扬州联合召开“全国第三次古琴打谱会”。会中从古琴家、香港中文大学饶宗颐教授提供的线索获悉:荷兰琴家高罗佩生前藏书,现全归荷兰莱顿大学汉学图书馆庋藏。而在中国已经佚失的《龙吟馆琴谱》,就收藏在莱顿的书库中。
高罗佩是荷兰著名汉学家,对中国传统文化造诣甚深。四十年代曾任荷兰国驻中国大使馆一等秘书。战后调任荷兰驻日本大使馆参赞,旋擢升荷兰驻日本兼韩国大使,1967年患癌症在海牙去世。今其夫人水世芳女士(华人)尚健在,卜居荷兰莱顿。
高罗佩邃于琴学,他撰写的出版于日本东京的《琴道》一书,是外国人撰写中国古琴学的巨著。他和已故古琴家查阜西先生交谊至深。
战争年代,琴谱不值钱,高罗佩在重庆、昆明广搜琴谱和其他书籍,因此他藏有大量汉籍书刊,其中许多今在中国已逸失,属于孤本,《龙吟馆琴谱》就是其中之一。
著者得此讯息,求助于莱顿大学汉学图书馆馆长马大任先生。大任是温州古琴家马寿洛老先生之孙,著名书法家马公愚先生之子。马不久离任,又得到继任馆长台籍吴荣子女士大力帮助,将《龙吟馆琴谱》借出,委托设在莱顿的国际文献公司(IDC)制成显微平片。1986年9月,IDC总裁德明克先生来北京参加国际书展,将显微平片携来赠送给我。
简述《龙吟馆琴谱》得来经过,一方面聊表我对饶宗颐、马大任、吴荣子、德明克等诸先生女士们的铭感微忱,一方面说明国际文化界乐于不分国界无条件地为研究人员服务。
由此不免想起国内个别单位,对文献资料,尤其是善本图书的借阅,加以种种不合理的限制,或者采取昂贵收费的办法,制造许多人为障碍,眼看图书在架而借不出来。这种把图书禁锢起来的做法,实在令人无法理解。
现在我已将莱顿大学惠赠的显微平片转献给中国文化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收藏。《龙吟馆琴谱》的面貌,可以一览无遗了。”
案莱顿所藏《龙吟馆琴谱》分上下两卷,上卷论音律、指法、调弦、转调等。下卷为琴谱,刊载《平沙落雁》、《长门怨》、《关山月》、《秋闺怨》、《挟仙游》、《春闺怨》、《秋江夜泊》和《捣衣》共八曲。
《龙吟馆琴谱》第二页“琴曲目录”之后,有一行字。上端为“大清嘉庆己未冬月”八字。己未是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下端为“历城毛式郇拜稿”七个字。
历城今山东济南市,济南在战国时为齐国的历下邑,故称历城。毛式郇是何许人呢?据甲子(民国十三年)历城县志局排印的《续历城县志》卷二十九《毛式郇传》: “毛式郇字伯雨,圻子。嘉庆四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吏主事。洊升宗人府府丞。道光二年督顺天学政。十年迁左副都御史。十一年充江西乡试正考官。十九年升礼部右侍郎,督江苏学政。二十年调吏部右侍郎。二十四年卒,国史有传。”
毛氏是历城大族,可谓世代簪缨。祖父毛辉祖,字镜浦,乾隆十年进士。父毛圻,字一亭,乾隆二十一年举人。毛式郇的功名事业都超过了乃父乃祖。毛式郇辑撰这部《龙吟馆琴谱》之时,正是他入选翰林之日,可以说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黄金岁月。
《龙吟馆琴谱》在他会试中式之年刻印。可以想见他在少年读书时学习弹琴,撰辑琴谱在既冠之后。
-
浙派是中国最古老的一个古琴流派,操琴风格属于吴越系统,其指法圆润,节奏紧凑。南宋时永嘉著名琴家郭沔(楚望)创作《潇湘水云》、《泛沧浪》、《秋鸿》等传世作品,成为浙派的创始人。其弟子天台人刘志芳,创作《忘机曲》、《吴江呤》等琴曲,扬名于世。浙派古琴自成一体,并凭借中正、平和、细腻、轻婉的曲风名扬乐坛。
至民国,浙派传人首推蜚声海内外的古琴大师徐元白。徐元白(1893-1957),号原泊,浙江台州海门人,是近代著名的古琴艺术大师,为浙派古琴之末代名家。其父徐月秋精通乐曲,擅奏琵琶、三弦等乐器。
民国元年,徐元白與其弟徐文镜拜苏州天平山清末浙派古琴大师大休上人为师,学弹古琴。大休琴艺清淡雅逸,徐元白得其亲授并勤学苦练,矢志钻研琴艺,尽得“浙派”精髓。后来,他在全国遍访古琴名师,与他们相互切磋琴艺,从而博收了诸家特色,并形成自己的风格。徐元白在古琴演奏技巧上继承了浙派“微、妙、圆、通”的潇洒奔放特色,自成一种古朴典雅、深造内含、善于抑扬顿挫的独特风格,所弹奏的琴曲韵味深长。徐元白所演奏的大小琴曲甚多,最精者《高山》、《墨子》、《潇湘》、《秋江》等,他被推为浙派正宗,成为新浙派古琴的代表。
20世纪30年代,徐元白与其弟徐文镜均以收藏古琴及斫制七弦琴闻名,他们曾自制琴50余张,流传各地,在斫制仿唐琴方面取得独到造诣,成为斫琴高手。兄弟两人皆自幼颖悟,淹通多种学艺。
徐文镜,字鏡齋,生於1895年。詩文、書画、篆刻皆精妙,平生以设海表琴台,公诸同好为愿,祈华厦徽音未成绝响,著有镜斋十二琴铭,造诣极深。一直从事书画古琴技艺之钻研,尤邃于金石学,著有《古籀汇编》巨著,集三代秦汉以来金文、甲骨、大小篆之大成,刊刻行世,为世所重。早年在沪设大雅社,从事篆刻印章业务。抗战时起任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技正,居蜀八年。
抗战期间,徐氏兄弟二人均避寇于重庆。于市廛阀一店,名曰紫藤山馆,卖印并印泥等。
徐元白18岁时,由李济琛先生介绍,追随孙中山北伐,一度宦游江、浙、豫、闽、蜀等地。他曾任何应钦秘书、国民政府河南开封军需库长等职,后服务于河南、浙江政法界,抗战胜利后弃官定居杭州。1936年,徐元白在南京组织“清溪琴社”,抗战时在重庆组织“天风琴社”,开始了制琴教琴、研究古琴的艺术生涯。
徐元白在古琴演奏、琴学理论创作、音律研究、传授和斫琴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随他习琴的弟子著名者有抗日名将冯玉祥、高罗佩(荷兰)、毕铿(美国),其嫡传弟子有上海姚丙炎,杭州徐哓英、张亮、郑云飞、章家骐、张士杰、谭方成、赵乃文、吴士龙、许有成等,其中姚丙炎为海内知名古琴家。
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的荷兰驻华大使高罗佩夫妇曾跟随徐元白学古琴。高罗佩是专门研究中国民族音乐的外国人,对徐元白极为敬佩,与他结成琴友,并为之灌制唱片。1946年,徐元白携家眷返回杭州,修葺了位于雷峰塔下的“半角山房”旧居,与马一浮、张大千、张宗祥、徐映璞等名士组织“西湖月会”,研讨书画、琴棋、金石等艺术。
徐元白曾把河南筝曲《泣颜回》创作改编,谱作琴曲易名《思贤操》,刊登在《今虞琴刊》上。《思贤操》是传统的民间曲调,徐元白从小常听父亲用琵琶演奏,他后来将此曲谱入古琴,经过多年抚弄,始得古琴韵味。徐元白还首创了“弦度分段录音法”。
1953年秋,徐元白在杭州创办西泠琴社,并在上海、杭州等地教授古琴。中央音乐学院曾多次为他进行古琴演奏录音。后来他将《泣颜回》改为《和平颂》,在杭州人民大会堂公演,赢得满场掌声。徐元白还用古琴演奏《义勇军进行曲》、《大路歌》等歌曲,轰动当时音乐界。
徐元白著有《天风琴谱》一卷。
徐元白逝世后,音乐界多次为他举行了纪念琴会。1989年4月9日,大型“徐元白先生逝世32周年古琴音乐会”在杭州举行;1997年,“徐元白先生诞辰105周年纪念琴会”在杭州举行;2007年5月22日,音乐界再次举办纪念新浙派古琴创始人徐元白的古琴音乐会。
新浙派古琴创始人徐元白与其子徐匡华和孙徐君跃三代人在杭州居所位于南山路勾山里一条小弄堂里。徐元白之子徐匡华即为张艺谋《英雄》中李连杰与甄子丹决战时在旁鼓琴之“盲琴师”也,时徐匡华86高龄(2001),仙风道骨,潇洒风神。
-
2009年04月06日
《医心方·卷二十八·房内》存目 - [搞名堂]
《医心方》30卷,为日人丹波康赖于982年所编撰,辑录了中国唐代以前许多医书,包括医学理论及内、外、妇、儿等临床各科,还有养生、导引、房中术及食疗本草(收药物105种)等。征引文献资料十分丰富,许多失传的房中著作赖《医心方》得以保存。
《医心方·卷二十八·房内》共收专论30篇,篇目如下:
至理第一,养阳第二,养阴第三,合志第四,临御第五,五常第六,五徵第七,五欲第八,十动第九,四至第十,九气第十一,九法第十二,卅法第十三,九状第十四,六势第十五,八益第十六,七损第十七,还精第十八,施泄第十九,治伤第二十,求子第廿一,好女第廿二,恶女第廿三,禁忌第廿四,断鬼交第廿五,用药石第廿六,玉茎小第廿七,玉门大第廿八,少女痛第廿九,长妇伤第三十。
丹波康赖生于日本延喜十二年(912),祖先为中国东汉汉灵帝。灵帝五世曾孙阿留王于日本应神天皇时代东渡扶桑,定居于大和国松隈郡,其后,阿留王之孙志努移居丹波郡,始改称丹波之姓。康赖在众多的兄弟中,以其聪颖博学,医术高超,累为皇帝征召,侍医诊疾,被赐以“五位下行针博士、左卫门佐兼丹波介”,成为日本医家巨族丹波氏(后多纪一族亦归属该族)之医祖。于天元五年(982)受圆融天皇之敕,编纂《医心方》,历经三年,于永观二年(984)完成并奏进天皇。该书广引博采中国隋唐及高句丽、新罗、百济(上三国今属朝鲜、韩国)、印度医书及中国经、史、子、集约204余种。其中,详论治病大体、药物服用、调剂注意、诸药和汉名、针灸、明堂、中风、皮肤疾患、五官疾患、痛证、五脏六腑疾患、阴部疾患、虫证、脚气、四肢疾患、喘咳并呕吐、疝、浮肿、黄疸、霍乱、消渴、虚损、卒死、伤寒及外科性疾患证治方药,尤其可贵的是,该书辑录了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早已亡佚的房中医学、美容悦色术、长寿延年术、食疗等内容,是当今中医性医学研究的必读之典。
-
2009年04月05日
高罗佩生平、学术著作与小说创作 - [搞名堂]
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 字笑忘,号芝台,书斋名中和琴室、集义斋、犹存斋、尊明阁、吟月庵等,荷兰汉学家、东方学家、外交家、翻译家、小说家。通晓荷兰文、英文、中文、日文、梵文、藏文、德文、法文、印尼文、马来文、拉丁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古希腊文和阿拉伯文等15种语言文字。
1910年8月9日生于荷兰祖特芬(Zutphen)。父亲高维廉(Willem van Gulik)是驻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荷兰殖民军队的一位军医(陆军中将)。
1915年 -1923年随父母侨居印度尼西亚。高罗佩在爪哇岛度过了他的小学时光。
父亲退役后,高罗佩全家迁回荷兰,定居尼曼根(Nijmegen)附近的毕克村,高罗佩就读于吉姆纳瑟姆(古典式中学)。在吉姆纳瑟姆学生自办的期刊上,高罗佩发表了关于热带生活的回忆文章。
1930年高罗佩在荷兰莱顿(Leiden)大学攻读汉学,1932年以学士论文《如何改良荷属东印度有关华侨的法律》获得中文及日文学士学位和殖民法学士学位;随后赴乌德勒支(Utrecht)大学东方学院深造,以硕士论文《米海岳砚史考》获得东方研究硕士学位;1935年3月7日,高罗佩在乌德勒支大学进行了博士论文答辩,以中、日、印、藏诸民族的“拜马教”考证的博士论文《马头明王诸说源流考》(Hayagriva,The Mantrayanic Aspect of Horse-cult in China and Japan,with an introduction on Horse-cult in India and Tibet)获得博士学位。
1935年毕业后,高罗佩进入荷兰外交部工作,作为助理译员派驻东京。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他先后供职于荷兰驻东京、重庆、南京、华盛顿、新德里、贝鲁特、吉隆坡的领事机构。
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高罗佩与日本驻外使节相交换。在东非和埃及,他被误作间谍而历尽艰险,几个月后他被遣送到新德里。
1943年-1945年在中国重庆担任荷兰大使馆第一秘书。
1943年娶张之洞外孙女水世芳为妻,育有三子一女。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社会名流共同参与浙派古琴大师徐元白组织的“天风琴社”,并向徐元白学习古琴,专门从事中国琴艺研究。
战争结束后,高罗佩被召回荷兰并派往海牙。1947年,外交部又派他前往华盛顿。1948年,他被再次派往东京,为期三年。
在新德里的短期工作之后,高罗佩重返荷兰。
1956年-1959年,高罗佩担任荷兰驻黎巴嫩全权代表。
1959年-1962年,高罗佩担任荷兰驻马来西亚大使。
1962年-1965年,高罗佩再次回到荷兰,此间他在行政职务之外又与乌德勒支大学签约讲授“印度以外其他佛教地区的文化史”。
1965年-1967年担任荷兰驻日本大使。
1967年9月24日高罗佩因肺癌在荷兰海牙逝世。在他逝世后,他的全部藏书及遗稿由家属捐出,珍藏于荷兰莱顿大学汉学院中文图书馆专门设立的“高罗佩藏书专室”。
高罗佩学术著作主要包括以下数种:
·《广延天女,迦梨陀娑之梦》(Urvasi,a Dream of Kalidasa,梵文荷译,海牙,1932)
·《马头明王诸说源流考》(Hayagriva,the Mantrayanic Aspect of Horse-cult in China and Japan,with an introduction on horse-cult in India and Tibet,莱顿,1935)
·《米海岳砚史考》(米芾《砚史》英文译注,北平法国图书出版社,1938)
·《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An Essay in Ch'in Ideology(琴道)》(东京上智大学,1940)
·《首魁编》(中文日译,东京,1941)
·《嵇康及其<琴赋>》(Hsi K'ang and His Poetical Essay on the Lute,东京,1941)
·《明末义僧东皋禅师集刊》(Tung-kao-ch'an-shi-chi-k'an,collected writings of the Ch'an Master Tung-kao,a Loyal Monk of the End of the Ming Period,重庆商务印书馆,1944)
·《狄公案》(Dee Gong An,Three Murder Cases Solved by Judge Dee,东京,1949)
·《春梦琐言》(Ch'un-meng-so-yen,Trifling Tale of a Spring Dream,明代色情小说,高氏据其在日本所搜集之抄本印行,东京,1950)
·《秘戏图考——明代春宫图,附论汉代至清代(公元前206年-公元1644年)的中国性生活》(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with An Essay on the Chinese Sex Life from the Han to the Ch'ing Dynasty,B.C.206-A.D.1644,东京,1951)。
·《棠阴比事》英文译注(T'ang-yin-pi-shih,Parallel Cases from Shade under the Pear-tree,莱顿,1956)
·《悉昙学——中日梵文研究史论》(Siddham, 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Sanskrit Studies in China and Japan,印度那格浦尔Nagpur,1956)
·陆时化《书画说铃》英文译注(贝鲁特,1958)
·周嘉胄《装潢志》译本
·周二学《赏延素心录》译本
·《书画鉴赏汇编》(《中国绘画鉴赏——中国及日本以卷轴装裱为基础的传统绘画手法》,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罗马远东研究社,1958)
·《高罗佩印谱》(封面由齐白石题签)
·《Sexial Life in Ancient China,A Preliminary Survey of Chinese Sex and Society from ca.1500 B.C. till 1644 A.D.(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荷兰莱顿,1961)
·《长臂猿考》(《中国长臂猿——中国动物传说札记》,The Gibbon in China,An essay In Cbinese animal lore,莱顿,1967)
·《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李零、郭晓惠、李晓晨、张进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秘戏图考 附论汉代至清代的中国性生活》(删节本,杨权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中国艳情-东方爱典》(台湾版《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2004)
·《英语-乌足语词典》(与吴伦佩C.C.Uhlenbeck合著,荷兰皇家科学院出版,其中,英-乌词汇An English-Blackfoot vocabulary based on material from the Southern Peigans,1930;乌-英词汇A Blackfoot-English vocabulary based on material from the Southern Peigans,1934)
1949年,高罗佩先将中国8世纪以狄仁杰为主人公的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砍掉后半,翻译成英文《狄公案——狄公破解的三桩谋杀案》在东京出版(东京,1949)。后在20世纪50—60年代陆续创作了“狄仁杰系列大全”——《狄公断案大观》(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 即《狄公案》,包括15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全书约130万字。主要篇目如下:
·《五朵祥云》(Five Auspicious Clouds,伦敦,1967)
·《黄金案》(The Chinese Gold Murders,伦敦,1959)
·《雨师秘踪》(He Came with the Rain,1967)
·《红丝黑箭》(The Red Tape Murder,伦敦,1967)
·《四漆屏》(The Lacquer Screen,吉隆坡,1962)
·《湖滨案》(The Chinese Lake Murders,伦敦,1960)
·《朝云观》(The Haunted Monastery,吉隆坡,1961)
·《断指记》(The Morning of the Monkey,伦敦,1965)
·《莲池蛙声》(The Murder on the Lotus Pond,伦敦,1967)
·《铜钟案》(The Chinese Bell Murders,伦敦,1958)
·《御珠案》(The Emperor's Pearl,伦敦,1963)
·《玉珠串》(Necklace and Calabash,伦敦,1967)
·《真假宝剑》(The Wrong Sword,伦敦,1967)
·《跛腿乞丐》(The Two Beggars,伦敦,1967)
·《红阁子》(The Red Pavilion,吉隆坡,1961)
·《黑狐狸》(Poets and Murder,伦敦,1968)(遗作)
·《迷宫案》(The Chinese Maze Murders,海牙,1953)
·《除夕疑案》(Murder on New Year's Eve,伦敦,1967)
·《紫光寺》(The Phantom of the Temple,伦敦,1966)
·《太子棺柩》(The Coffins of the Emperor,伦敦,1967)
·《铁钉案》(The Chinese Nail Murders,伦敦,1961)
·《汉家营》(The Night of the Tiger,伦敦1965)
·《柳园图》(The Willow Pattern,伦敦,1965)
·《广州案》(Murder in Canton,伦敦,1966)
·《狄仁杰奇案》(《迷宫案》高罗佩中文译本,新加坡南洋印刷社,1953)
·《黄金案》(荷兰王子伯恩哈德西班牙文译本,马德里,1965)
-
2009年04月03日
有关水钧韶的几条史料 - [搞名堂]
水钧韶,字梦庚,江苏阜宁人。旧交通系成员。曾留学法国,为汴洛铁路局长孙宝琦的亲属。晚清洋务派领袖张之洞的女婿。水钧韶曾在中国驻列宁格勒总领事馆工作,后来任天津市长。1943年,水钧韶排行第八的女儿水世芳与时任荷兰驻华使馆一等秘书的高罗佩在重庆结婚。
1、盛宣怀督办交通三政之时,唐绍仪、梁士诒领衔的旧交通系已经崭露头角。据邮传部《交通官报》:1909年4月到1911年底,徐世昌、沈云沛、唐绍仪任职邮传部尚书期间,叶恭绰、詹天佑、水钧韶等旧交通系人物得到不遗余力的提拔,成为邮传部的中坚力量。
2、徐世昌升任军机大臣,邮传部尚书一职继续由唐绍仪接任。水钧韶尽管留学欧美学识渊博,但处事柔弱,多谋寡断,不是工程负责人的理想人选,但唐绍仪在1910年的一分奏折夹片里,赞扬水钧韶“该员留学法德有年,通晓法德英三国文字,深明路政。”撤差更换了“办事未能得力”的汴洛铁路总办、升用道留直补用知府汇谦,认为水钧韶“谙悉该路情形,堪以派委接充汴洛铁路总办。”从农工商部调来了水钧韶。
3、1908年初,农工商部驻德商务随员水钧韶奉命调查天津出口草帽辫改良方法,水钧韶向农工商部以及天津商会建议,应当尽快建立草帽辫商人的商会,形成一个统一对外的团体。商会成立后,各地所出的货物,可由商会出面与洋商商谈价格,货品等级、价值高低,均由该会统一规定,华商不能私自让利,洋商也不能随意压价了。水钧韶发现,近年的出口锐减与编织手法的陈旧也有一定的关系:“惟制造草帽辫者,固守成法,不能随时改良,以致销路不能大畅,利益反为日本所夺。”水钧韶建议天津商会,设立“草帽辫调查局”,专门研究考察“何处土产精美,合某国之用,何处手工较为合宜,何处手工尚需求精,何种草帽辫出口最多,何项手工在何处制造”。所有生产草帽辫的商人,由调查局发给最新式样,货品既精,尺寸有准,发挥中国的优势。国外不生产草帽辫,只生产草帽,不但赚钱多,而且反过来还能将草帽又卖给中国人,价格从三四马克至三四十马克不等,更有巴拿马草帽,最贵的竟然卖到五六百马克。水钧韶建议,中国既产草帽辫,何不自造草帽?草帽为人人必用之物,花样随时翻新,有钱人一年要换数顶。如果中国草帽辫产地设立制造草帽公司,按照国际要求制造新式草帽,对于增加出口又是一项贡献,比单纯只卖原料赚钱多了。
4、中国古代民事法律不发达,向来没有专门的民事或商事审判机关。商法颁布后由那些机构来实施,是清政府不得不加以解决的问题。从有关材料看,作为长期实行的正式制度,清政府采取的是各国家通行的作法,以法院为商事审判机关。在有关法院的设置上曾出现过不同的主张。光绪三十三年四月(1907年5月),驻法商务随员水钧韶提出应模仿法国制度,设立专门的商事法院;宣统元年(1909年),留日学生李宗藩等十六人又提出应采纳德国制度,於普通法院内设商事庭,并参照英国的陪审制,由商会选举的陪审官只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之权仍属庭长。这些建议都未被采纳。宣统元年十二月(1910年1月)颁布的《法院编制法》及其附属法采取日本的制度,规定各级审判衙门中只实行民刑分理,将一般商案归入民事诉讼。但商业登记应采取什么制度,开始并不明确。《法院编制法》只规定审判衙门按照法令所定管辖登记及非讼事件,商业登记是否归审判机关管辖,没有明确规定,而法部在拟订该部暂行职掌和修改该部章程中,则提出登记事项应归法部统管。后法部会同农工商部起草《商业登记章程》,才正式明确下来,该章程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商业登记归地方初级审判厅管辖,未设审判厅之处由地方行政官署管辖。
5、旧交通系依赖袁世凯的屏蔽,派系繁衍起来非常迅速快捷,不仅在成员数量滋生许多,而且成员的政治位置与政治能量相对前清而言都有明显的提高。尤其在铁路业界几乎全被交通系的人物所占据。当时的全国铁路协会基本上囊括了旧交通系的骨干人物。透过协会的人员,可以窥视旧交通系的组成与能量。1914年全国铁路协会会员总数已经达到1592人。梁士诒、叶恭绰当选为正副会长,交通系骨干中坚詹天佑等为铁路协会评议员,水钧韶为候补评议员。梁士诒指定水钧韶为交际干事。 -
2009年04月02日
水世芳和北京慕贞女子中学 - [搞名堂]
水世芳生于1912年,祖籍蘇北阜寧,在北京長大。
父親水鈞韶早年是一位外交官,曾出使蘇聯列寧格勒,后任天津市长。水鈞韶共有十個孩子,水世芳排行老八。水世芳的外公是晚清著名的洋务派领袖张之洞。
身為大家閨秀的水世芳,家教極嚴。中學在北京慕貞女子中學就读,這是京城一所知名的女校。從慕貞畢業時正逢燕京、清華都因中日戰爭而關閉,所以水世芳先就讀於西南聯大的前身長沙臨時大學,後來又在齊魯大學修完歷史社會學學位。
學業結束後,水世芳進入當時設在重慶的荷蘭駐華大使館工作,与时任荷兰驻华使馆一秘的高羅佩结识。1943年水世芳与高羅佩在重慶結婚,一共育有三子一女。
作為職業外交官的高羅佩,任職所在三年一換。1943年水世芳在重慶与高罗佩結婚後,旋即於1945年隨高羅佩回海牙,後又調往美國,未滿一年,又去了東京。此後又去了印度、黎巴嫩、馬來亞……等。對水世芳來說,這周遊列國的生活意味著隨時隨地面對環境轉移、文化衝擊,甚至新的語言;她必須立刻適應新的環境、進入狀況,妥善照料丈夫孩子,並且在宴會社交場合談笑風生。這漂泊不定又多姿多彩的外交官夫人生涯卻過早地結束了,1967年,年僅五十七歲的高羅佩身罹癌症,病逝於海牙。
1967年高罗佩病逝后,水世芳因為不適荷蘭凜冽的寒冬,移至西班牙南部獨居,每年夏天才回荷蘭與兒孫共享天倫之樂。有一次,一位對語言學有興趣的中國友人驚奇地發現,這位在西方隱居多年的女士的中國口音居然幾十年沒變,仍保留著三十年代戰前國語的語法和極軟的一種標準音調。這位朋友甚至要求錄下幾卷帶子保存。他們的子女中只有長子威廉繼承父業,他現任荷蘭萊頓博物館館長,該館專門收藏如南京馬桶之類「看似尋常」的民俗文物。
水世芳对高罗佩的评价是,「他不是外國人!從我們認識到他臨終,他沒有一天斷過練字;他最愛吃元盅臘腸、喜歡四川菜。他實在是個中國人。」
附:北京慕贞女子中学
清同治九年(1870年),美国基督教美以美会在北京崇文门内创办了亚斯立堂,1871年开办了教堂附设的蒙学馆,1888年改名为“汇文书院”,1904年又更名为“汇文大学堂”,校址设在船板胡同1号。1918年汇文大学部与华北协和大学合并成立“燕京大学”,原址留下大学预科及中学部,称汇文中学。1952年汇文中学改名为“北京市第二十六中学”。1959年因建北京火车站,校址迁至崇文区。在创办了汇文学校之后,1872年,慕贞女中在亚斯立教堂的南侧建立,初期名为“京都慕贞女书院”,学生数十人。五四运动后,入学人数逐年增加,校舍不断扩大。五卅运动后,学校取消宗教课程,按政府的课程标准教学,并由中国人主持校务。上世纪30年代,学校正式更名为“私立慕贞女子中学”。1951年曾改名为“育新女子中学”,1952年更名“北京市第十三女子中学”,1954年定为全国第一批重点中学,曾接受归国华侨及外国学生入学。1972年更名为北京市第一二五中学至今。
1872年美以美会创建的慕贞女校是中国最早的女中之一。据档案记载,慕贞女校的第一届毕业生只有3人,后来逐渐增加到数十人,可见当时女子教育不被社会认同的尴尬。女校迁址后,原址上盖起一座招待所。有趣的是,慕贞女校原址分初中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两区域与当时的妇婴医院相连,形成一片“男士禁区”。
-
2009年04月01日
高罗佩对《金瓶梅》的评价 - [搞名堂]
高罗佩在其名著《秘戏图考》和《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多次提及《金瓶梅》,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兹将其评价条列如下:
1、伟大的色情小说
2、具有真正的文学价值的色情小说
3、屈指可数的中国文学杰作
4、中国文学中最著名的色情小说
5、为研究当时中国私人生活和公众生活的道德风尚和性习俗提供了大量信息
6、不仅是一部具有很高文学价值的小说,而且也是一部很重要的社会学文献
7、对于想进一步专门研究明代后期中国生活的人,此书是值得极力推荐的
8、故事情节设计精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简洁明快而分毫不爽,对话运用得娴熟自然,全书角色无不惟妙惟肖
9、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可以列入世界最佳同类作品中的伟大小说
(以上1~3条出自《秘戏图考》,4~9条出自《中国古代房内考》)
称《金瓶梅》为色情小说而查禁者有之,称《金瓶梅》为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者有之,而称其为“伟大的”“色情小说”者倒是少见。 -
因为突然迷上性学,最近在网路上频繁搜索相关文献。有一次,竟然搜出一张照片来,一根巨大的石柱上刻着“维尔屌神”云云。觉得有些意思,我姑且把它称作“屌神铭”。

其辞曰:维尔屌神。人类之英。性本温顺。见色乃挺。风流人物。祸害之根。传宗接代。无我不灵。男女不孕。请找此君。宜乎永享俎豆。垂万世以长荣。
看这文字,似乎是民间所为。只是不知道这石刻究竟在什么地方,不然倒是要去瞻仰一下的。
-
霭理士《性心理学》第四章第三节“溲溺恋及遗矢恋”:“这方面的比较极端的例子,历来也时常有人叙述到,尤其是遗矢恋的例子。有这种现象的人的生活里遗矢的行为与所遗的矢,可以引起极大的兴趣,充其极,可以完全篡夺正常的性兴趣的地位。”所谓溲溺恋及遗矢恋,乃是性的岐变的一种,霭理士在此节中并未做更多的展开,也并未提到中国的性岐变的例子。其实,在古代中国,这种性岐变的例子是很多的。
此书译者潘光旦在本节注解中提到:溲溺恋与遗矢恋的极端的方式之一是饮尿与食粪的行为,霭氏在本节中没有提到,但是在《研究录》第五辑里(57-60页)有过一番详细的讨论。这一类反常的饮食癖习,若不从性岐变的观点来解释,恐怕是无法解释的。中国文献里也不乏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姑举一二例于此。
潘光旦随后列举出了一些例子,如明初和尚宗泐“嗜粪中芝麻、杂米和粥”, 又如“南州州人烹犊,取犊儿结肠中细粪,以筋调醯,谓之圣齑,无此一味,即不成盛筵”,还有“好服人精”、“喜食女人阴津月水”、“嗜人爪甲”的各色人等以及“嗜痂成癖”的刘邕等等之类,不一而足。
马克梦《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第十三章讨论中国古典小说《儿女英雄传》,认为作者文康通过安公子在十三妹尿中洗手来表达两人之间亲密的性关系。他说:然而,安骥并不喜欢污秽。他在尿里洗手,对此毫无觉察却又津津乐道,很明显他觉得这味儿好闻。并引了另一个例子,就是《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中卖油郎对名妓醉酒后吐脏了他的衣服的反应:“这是小可的衣服,有幸得沾了小娘子的余沥”。
在古代中国,女性的排泄物通常被视为禁忌。但马克梦认为可以通过积极的转化而成为性关系的一种隐喻。
《红楼梦》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瑞因调戏王熙凤而遭到王熙凤惩戒,她指使贾蔷、贾蓉对贾瑞进行“泼粪”。原文这样写道:“贾瑞此时身不由己,只得蹲在那里。心下正盘算,只听头顶上一声响,哗啦啦一净桶尿粪从上面直泼下来,可巧浇了他一身一头。贾瑞撑不住,哎哟了一声,忙又掩住口,不敢声张,满头满脸浑身皆是尿屎,冰冷打战。”
只是不知道这一净桶的尿粪是否为王熙凤亲遗,若果然是凤姐的“芳屎”,倒是可以称贾瑞为间接的或是被迫害的遗矢恋了。一笑。 -
2009年03月28日
高罗佩旧藏朱祐楎楷书《陋室铭》立轴 - [搞名堂]
嘉德在数年之前(2006年11月22日)的2006秋季拍卖会“角茶轩珍藏明清书画”专场中拍卖的其中一幅朱祐楎楷书《陋室铭》立轴(水墨纸本)曾为高罗佩旧藏。

朱祐楎(1479-1538),明宪宗朱见深第七子,为弘治皇帝(1488-1505)朱樘同父异母弟。1487年(成化二十三年)封为衡王,1499年(弘治十三年)就藩青州。1538年(嘉靖十七年)逝,谥“恭”,葬于今青州市王坟镇王坟村北三阳山前。
朱祐楎此幅作品是高罗佩任职日本时所得。尺寸:98.5×108.5cm;钤印:皇明宗室、衡王图书、乐善堂、平生百拙、乐在琴书、笔砚生涯;题识:右陋室铭;鉴藏印:高罗佩藏、角茶轩收藏书画印。
明宗室书画作品传世很少,故而十分珍贵。 -
2009年03月28日
《花营锦阵》题字出自屠隆手笔 - [搞名堂]
常敏毅《<金瓶梅>和赤水先生》:经台湾有关专家将《花营锦阵》题字与屠隆手迹反复比勘,证实确实是屠隆的笔迹(屠隆真迹现藏于宁波天一阁)。
屠隆,号赤水先生,宁波人。1543年农历6月25日申时出生于今宁波江北区桃渡路一商人之家。他大器晚成,35岁才中举人,以殿试第三甲第110名而被赐予进士。先后担任过颖上县令和青浦县令,做过不少好事,但因被刑部举报有“淫纵”行为而被皇上削职为民,只好回乡。在宁波江北王家汇三间老屋中安下身来,时年42岁。
屠隆是多才多艺的戏曲家和疏狂放逸的文学家,因此在当地相当有名。近年来,上海和台北的学者经过考证认为,《金瓶梅词话》的作者“兰陵笑笑生”就是屠隆。
屠隆“笑所笑者笑笑之”,故被称为“笑笑先生”。他以此名写下了很多著作。《花营锦阵》第22图“鱼游春水”题咏的署名也是“笑笑生”。其辞曰:风流原无底,醉逞欢情情更美。弱体难拘,一任东风摇曳。翠攒眉黛远山颦,红褪鞋帮蓬瓣卸。好似江心,鱼游春水。
-
2009年03月27日
马六甲青云亭高罗佩所书楹联 - [搞名堂]
青云亭是马六甲历史城的一个重要旅游景点,古庙外殿的楹联即为高罗佩所书。
1960年,高罗佩时任荷兰驻马来西亚首任大使,在慈善书画艺术家已故李家耀先生与其子李南星陪同下,到青云亭古庙参观后,心血来潮,写下这幅楹联送给青云亭。
这幅以草书挥成的楹联,写道:“无事度溪桥洗钵归来云袖湿;有缘修法果谈经空处百花飞”。

李家耀与高罗佩是知交,两人趣味相投,时常互相研究中国诗词与书画,高氏还常到李氏家中作客。
一日,李家耀陪同高氏前来马六甲游玩,由其住在马六甲之子李南星当向导,带他们到青云亭一游。
据说,高氏对青云亭内的石碑很感兴趣,他也与当年的青云亭住持金星法师相见甚欢,而一时兴起,答应金星法师的要求,为青云亭写下一对楹联。这幅富有禅味的楹联,后来便被翻印在青云亭的外殿大柱上。
附:李家耀简谱
李家耀,已故富豪名畫家,已故丹斯里李延年的哥哥,大馬藝術的瑰寶。
1901年出生於中國福建。
1922年畢業於上海美術學院,與該院院長劉海粟亦師亦友。
1926年南來大馬之後,他當過教師,而後1940年從商,並因樹膠生意賺了相當多錢。
他因為代表樹膠公會出訪中國,而在北京等地買了不少當時非常「賤價」名家,包括齊白石、鄭板橋等的作品。
1958年退出商界,希望把餘生用在寫字作畫。退休后,經常周游列國,飽覽勝景古跡,搜集繪畫的題材,提升繪畫的意境。
李家耀珍藏的徐悲鴻與劉海粟作品,大都是他早年在上海美專讀書時得來的。劉是他的老師,徐是他的同學。同一時期還有新加坡國寶級畫家、「南洋畫風」創始人劉抗。
1987年劉海粟訪新時,李家耀以87歲高齡還特赴新加坡,與劉抗一起師生敘舊。
李家耀交游廣闊,和劉海栗、劉抗、著名畫家張大千、荷蘭漢學家高羅佩等,友情深厚,經常在一起交流和分享書畫心得。
他在有生之年曾經出版數本書籍,計有《家耀書畫集》、《家耀書畫選作集》、《繼美堂書畫選集》、《若墅堂書畫選集》等。
1995年,李家耀與世長辭,享年94高齡。
长子李南星(81歲,目前住在馬六甲),次子李怡星。
1970年,李家耀慷慨地獻出1400件文物字畫給新加坡南洋大学,1975年再捐出70件古物和字畫給大馬國家畫廊。
1983年,李家耀捐獻字畫73幅給台灣文化大學,1993年捐出93幅畫給董教總義賣,作董教總教育基金。
-
施蛰存《文艺百话•房内》:“我在《也是园书目》中见到属于‘房中’的书四种:一、《端必瓦成就同生要》一卷;二、《因得啰菩提手印道要》一卷;三、《大手印无字要》一卷;四、《女丹经》八卷。前三种显然是密宗经典的译本,《女丹经》有八卷之多,很可能是汇集古代房中书的道家遗书。”
《也是园书目》为清初常熟钱曾(遵王)所辑,此三种密宗房中书均为元代釋莎南屹囉所譯,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医类书》亦有录。有元一代关于大手印的译著,大都载于藏传佛教《道果法集》中,惜已亡佚。錢氏述古堂似有复刻,现已不传。
陈寅恪《柳如是别传》:“钱曾《读书敏求记叁•摄生类》云:《端必瓦成就同生要》一卷,《因得罗菩萨提手印道要》一卷,《大手印无字要》一卷。此为庚申帝演媟儿法。张光弼辇下曲:“守内番僧日念吽,(寅恪案:“吽”当作“叫”,非作“吽”。盖藏语音如是,中土传写讹误。昔亦未知,后习藏语,始得此字正确形读也。)御厨酒肉按时供。组铃扇鼓诸天乐,知在龙宫第几重。”描写掖庭秘戏,与是书所云长缓提称吽字,以之为大手印要,殆可互相证明。凡偈颂文句,悉揣摩天竺古先生之话言,阅之不禁失笑来。其纸是捣麻所成,光润炫目。装潢乃元朝内府名手匠,今无有能之者,亦一奇物也。(寅恪案:此可参权衡庚申外史“癸巳至正十三年脱脱奏用哈麻为宣政院使”条。)
寅恪案:遵王所藏此种由天竺房中方术转译之书,当是从牧斋处得来,所附注语应出牧斋之手,遵王未必若是淹博也。牧斋平生佛教著述中有楞严经蒙钞之巨制。……故牧斋虽著此书,原与其密宗之信仰无关。但牧斋好蓄异书,兼通元代故实,既藏有演揲儿法多种,其与河东君作“洞房清夜秋灯里,共简庄周说剑篇”之事亦非绝不可能。”
由此亦可知,此三种密宗房中书曾藏于钱谦益(牧斋)手中。陈寅恪《柳如是别传》并转引王沄辋川诗钞肆“虞山柳枝词”十四首之十一云:阿难毁体便龙钟,大幻婆毘瞥地逢。何事阳秋书法异,览揆犹自继神宗。(自注:“钱注楞严经,不书当代年号甲子,称大元曰蒙古,自纪生于神宗显皇帝某年云。尝学容成术,自伤其体,遂不能御女。其称摩登,盖指姬云。”)
又引陵葵生茶余客话(参陈琰艺苑丛话玖“钱求媚药与柳周旋”条)云:闻钱虞山既娶河东君之后,年力已衰。门下士有献房中术以媚之者,试之有验。钱骄语河东君曰:少不如人,老当益壮。答曰:华而不实,大而无当。闻者嗤之。
蓋钱谦益所谓“尝学容成术”及 “门下士有献房中术以媚之”者,似为此密宗房中术乎? -
2009年03月25日
许世英受贿案与交通系 - [搞名堂]
许世英(1872-1964),字静仁,号俊人,晚年别号双溪老人,安徽省秋浦县兆吉山(今东至县官港镇许村)人。

民国五年(1916)许世英在段祺瑞内阁先后任内务总长、交通总长,后因受贿案去职。1950年去台湾,任国民党总统府资政。1964年病逝于台北。
交通系是清末民初伴随着铁路、航运、邮政、电报等所谓交通四政的发展而崛起的政治派系集团。交通系从盛宣怀主持的前交通系,到梁士诒开创的旧交通系,到曹汝霖重组新交通系,前后延伸近半个世纪。对清末民初的政治、经济、外交生活发挥了巨大的影响。
1916年7月,许世英以内务总长兼任交通部总长,开始大批裁减交通系人员。旧交通系成员借津浦铁路局购买机车收受回扣的案件,牵连到交通次长王黼炜收取巨额佣金。旧交通系雷光宇、曾鲲化奉命查办,指出许世英严重贪污渎职。文官惩戒委员会本想拖延化解事态,但雷光宇、曾鲲化极力要求从严究办,并制造社会舆论,使当局无法回避事态。结果许世英受到京师高等检察官杨荫杭的侦办,暂时拘押看守所。即使国务总理段祺瑞想挽救许世英,但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段祺瑞对于公开干预检察官颇有顾虑,两次收回抗议检察官的草拟命令,最后文官惩戒委员会追究交通总长许世英渎职失察,迫使许世英去职,由交通系骨干权量代理部务。交通系在失去将近半年多的控制权力之后,重新夺回行业控制权。
不久,旧交通系骨干人物梁士诒、朱启钤等人由于参与袁世凯洪宪帝制,受到继任总统黎元洪的通缉。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趁机接管交通系势力,主持交通四政的工作,并开始培植新交通系成员。
曹汝霖执掌交通部之后,参事权量、司长曾鲲化均遭到免职,雷光宇等就任参事职务。权量因追随前任交通总长许世英,赞助许世英大力裁减交通系人员,因而在旧、新两系之中左右不能逢源,遭到本派系人员的排挤,由次长下降为普通的铁路局长。曾鲲化因桀骜不逊,傲慢部林,由路政司长降格为三等小局的局长。但由于曾鲲化查处王黻炜,挤走前任总长许世英,对交通系维持派系利益功不可没,所以交通部对曾鲲化就任株萍铁路局破例加薪,并批给公费。 -
2009年03月25日
许世英·高罗佩·杨荫杭 - [搞名堂]
为高罗佩《米海岳砚史考》题辞的许世英是安徽闻人,生于1872年,1964年死在台湾。身后留下半部《许世英回忆录》作为人间世丛书之一刊行。民国25年(1936),许氏时任驻日大使,彼时高罗佩也在日本东京荷兰使馆担任助理译员。1938年初,许世英从日本回到北京,高氏此书也于当年在北京出版。

许世英1917年担任交通部总长时因津浦铁路租车购车受贿案遭到时任京师高等检察长的杨荫杭传讯,但杨荫杭旋即遭到停职,许世英被国务会议宣告无罪。不过,许世英随即辞去了交通部总长职务。杨荫杭亦于1919年辞职南归。
许氏晚年所著《许世英回忆录》可惜只写了三分之一,据说受到草山老人的间接劝告,民国以后的事情没有任何记录。我们无法看到许氏本人对因受贿案遭京师高检厅传讯一事的记录,真是遗憾。我们不知道这个案子最后是如何了结的。 -
2009年03月19日
琥珀山房主人玩古心语 - [搞名堂]
与杭州琥珀山房主人探讨古玩收藏,交流中渠时有精彩语句迸出,可圈可点。不忍弃,特略加董理,公诸于众,与同好分享之。胪列以下,琥珀山房主人幸勿罪我。
1、这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有投资价值。
2、没钱才要投资啊,有钱就搞收藏了。
3、只有买进卖出才能迅速锻炼出眼光来。
4、你买回来的东西如果只有你自己喜欢,都没人要。就说明这东西没流通价值。
5、如果人家盯着你要,就说明你买对了。
6、如果人家给的价比你买的高,就说明你捡漏了。
7、如果给的价比你买的低,也不怕,有人要至少说明东西是老的,只要东西对,价格总会有的,时间问题。
8、玩古最怕的是被物困,当你朝思暮想拥有一件东西的时候是最容易上当的时候。
9、如果当成一件商品,就容易客观的判断价值,而不是自己喜不喜欢。
10、以前我也都是自己买了玩,也不想着卖。就是这两年要变现才买进卖出的,发现跟以前看东西标准完全不一样了,进步很快。
11、以前是局限在自己的思维里,现在放到整个市场来衡量,就会发现自己的很多盲点。
12、过眼即是拥有,玩古不是你拥有了东西,而是东西拥有了你,再心爱再不卖你死了东西还得流通。所以不必为物所困,在过程中精神上享受到了,物质上有积累了才是良性循环。
13、所以其实我跟你一样的,就是有机会就看,有缘分就买,有人要就卖。享受过程。
-
有人做过统计,《山海经》记载的454个人物中与蛇形有关的人物有138个。可见,在上古时代,中国真是一个蛇的天下。伏羲、女娲、黄帝、西王母等等都被先民描绘成蛇的形状。《山海经·海外西经》:“轩辕之国……人面蛇身,尾交首上”。轩辕国是黄帝所居的地方。其实,所谓的蛇身应该是“龙身”,我们祖先的部落生活在西北地带,那里的先民乃以龙为图腾,“龙的传人”即由此而来。
而这个龙则是从大鲵演变来的。《尔雅·释鱼》:“鲵,大者谓之鰕”。大鲵俗称娃娃鱼,又名人鱼。《山海经·北次三经》:“人鱼,其状如[鱼帝]鱼,四足,其音如婴儿”。郭璞注:“或曰,人鱼即鲵也,似鲇而四足,声如小儿啼,今亦呼鲇为[鱼帝]”。《异物志》:“鲵鱼有四足,如龟而行疾,有鱼之体,而以足行,故曰鲵鱼”。
鲵属两栖动物,有大鲵小鲵之别,大鲵长者可达一米多,栖息在山谷溪流中,以鱼虾为食,叫声与小孩啼哭相似,故被人称为“娃娃鱼”。如今鲵鱼已经是世界珍稀保护动物,在中国的西北如甘肃天水东南林区尚有成群的鲵鱼生活着。近年来,鲵鱼在新疆也有发现。
而考古发掘不断带给我们惊喜。在甘肃天水武山、甘谷出土的两件人首鲵鱼纹瓶,证实鲵鱼就是当时先民部族崇拜的一个图腾。而龙的原始形象就是鲵鱼,它们也正是原始的四足龙的创作原型。由此可见,所谓龙,应该就是一个简化了的大鲵。

闽人郭柏苍所辑《海错百一录》卷二“人鱼”条:“人首鱼身,色白,能行水面。宁德土人取其油燃灯,不易消耗”。人鱼用途多样,有人说可以吃,可疗疾;有人说不可食,有毒。《海错百一录》引《岭海异闻》说人鱼能媚人,这也就是后世传说的美人鱼了。《海错百一录》讲了一个故事:“昔人有使高丽者,偶舶一港。见妇人仰卧水际,颅发蓬短,手足蠕动。使者识之,谓左右曰:此人鱼也,慎勿伤之。令以楫扶置水中,噀波而逝”。又说:“粤西有印娘鱼,能登陆与诸雄交”。
作为人类始祖的伏羲和女娲,均为人首蛇身。据《春秋世谱》记载:“华胥氏生男伏羲、生女女娲。”他们是兄妹二人。《独异记》: “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谴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女娲先为伏羲之妹,后为伏羲之妻。中国人即为此兄妹二人之后代。

不管是“龙的传人”也好,还是“鱼的传人”也好,从鲵到蛇到龙,从人鱼到美人鱼,先民们发挥了超人的想象力,为我们构筑了一个宏丽的神话世界。
-
2007年12月19日
民国十四年的一份租地契约 - [搞名堂]
据曾厝垵拥湖宫重修碑记记载:元代曾家始祖光绰因兵乱率族由江苏常熟到此避难而定居,初名“曾处安”。想不到厦门曾厝垵村民的始祖却是江苏常熟人。今名曾厝垵,厝有放置、安排之意,在闽南却有居家房屋的意思,垵指点种瓜豆时的小坑。想是一音之转,离曾氏处之则安的原意似乎已有不少的差距。
寄居在曾厝垵,闲来无事喜欢前村后村随意转转。一次在后村闲转时,不期然瞥见小巷中露着飞檐一角,信步走去,却见一座闽南红砖古厝,早已破败不堪。

邻近想来是菜农租住,周围种着几畦菜田。古厝虽然破落,檐下几处木雕石雕倒也还是颇具古意,自然不免流连一番。踱进门去,满院荒草,屋舍坍塌,片瓦不存。看这进落,倒像是个祠堂模样。右首边门处却矗着一座石碑。

近前仔细一看,却原来是勒着一份租地契约。碑首刻着陇西二字,想来是业主郡望。细读碑文,果然业主是李光裕堂李姓氏族派下。且将这碑文钞在这里,也算做个史识。
租地契约
立契约字厦门自来水公司禾山上里山李光裕堂
兹因厦门自来水公司勘定禾山上里社公山宜于建筑蓄水池自将须用以内现经划明立标为记东至毛坑后西至赤涂园尖南至西山头北至鬼仔空四至限至水池墘路为界该地系李光裕堂三派公共业产三派曰上里曰港口曰厦门每派各举代表一人现与厦门自来水公司代表协议即将流域标界限为限凡该水池流域以内李光裕堂派下永远不得种植安奠以重卫生永远租与厦门自来水公司建筑议定每年应纳租金大洋银壹仟元正分作两期每期伍佰元以陆个月为付租期一次由三派各家长刊李光裕堂某派戳记一个以为领款凭证其戳记以本契约此次所盖之式为标准否则无效倘此戳记设有不测务必三派家长仝到声明应准换别印合将双方订明条件载明于下
一水池界内所有坟墓务于契约签定日起各坟墓业主迁出别奠公司应贴迁费凡土圹每穴应贴壹拾玖元骸圹每穴玖元砖圹每穴叁拾元附圹木每具拾元金每个叁元计坟墓伍佰伍拾穴共银壹万零壹佰叁拾伍元
二凡租界内荒田每斗种二十七丈为一斗应给大洋壹拾九元荒园每斗应给捌元以坐损失上李山计丈量田壹佰伍拾壹斗种每□共银弍仟捌佰陆拾九元园叁拾伍斗种每□共银弍佰捌拾壹元合共银叁仟壹佰伍拾元
三凡与租地关系之下田原恃界内水源灌溉现与变更则自来水公司应当设法供足诸灌溉或照以上规定价格收买均不得异言惟须分别上中下则价格以昭公允
四凡租地界外山石地产自来水公司倘欲收用务取双方同意不得抑勒
五凡该山应纳地丁钱粮永远归李光裕堂派下完纳
六凡以上条件既经双方亲自盖印发生效力议定同样三纸双方各执一纸存照一纸为证
公证人李振清
中华民国十四年壹月壹日
租户厦门自来水公司代表黄奕住黄庆元
业主李光裕堂上里港口厦门派代表李来近李子昌李佐日
厦门市民的日常饮用水据说主要来自曾厝垵上李水库,这份契约或许即与此有关。说不定上李水库即是当年的所谓蓄水池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