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小米 作文

    守门员兔子
    2012-01-31

    美丽的春天即将来到。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里春暖花开,小草发芽,天气也好。我可以和同学再次见面,可是我讨厌的作业又要有许多。好烦啊!!!呜~~~~。

    春天,妈妈给我取了一个新外号叫做守门员兔子,妈妈为什么给我取守门员兔子?——是因为在电视上的兔子都是有两颗大门牙的,我也有两颗大门牙,而且我的一颗大门牙还堵住我的一颗小牙呢,你们说好笑不好笑?然后,妈妈希望我在今年春天能把我的两颗大门牙旁边的两颗小牙快快像小草发芽一样长出来。还有,再加上大前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去买鸭炖汤的时候看见了两只小白兔,我们本身是想买一只的,就问老板一只多少钱,老板说:“两只50元。”妈妈说:“太贵了。”后来,我们回家的路上妈妈说:“要是卖便宜点,我们就买了。可是把它养肥的话,爸爸会把它吃掉的。”

    昨天回到家,我就跟爸爸说了兔子的这件事,讲完了爸爸说:“我真的很喜欢吃兔子,兔子很好吃。”我心里在偷偷地笑。

  • Tag:小米 作文
    萤火虫
    2011-08-26
    今天,我和妈妈的同事一起去萤火虫公园看萤火虫。在黑暗里,我看到一些黄中有些带绿色的光点飞来飞去,有的停在树上,有的停在草丛中。听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有一种萤火虫用灯来找朋友,另一种萤火虫用灯找老婆。哈哈,萤火虫真好玩!萤火虫小的时候吃蜗牛,长大吃花粉。一种萤火虫闪2节灯,一种萤火虫闪一节灯。
    很多人一起去看,都是带上小朋友的,因为这是专门给小朋友组织的活动。有的人还找了几只萤火虫带回家里养呢。下回我还要来看萤火虫。
  • 画图说话 - [粉小米]

    2011-06-08

  • Tag:小米

    2011-3-29

    风儿吹吹
    花儿飘飘
    花瓣掉到地上
    小朋友捡起花瓣
    花瓣真漂亮

  • 小米日记 - [粉小米]

    2011-01-20

    Tag:小米 日记

    这几天写的日记
    2011-1-19

    小米写在本子上,妈妈帮忙打字。(有拼音的地方直接打成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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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16日   我又摔倒了
    星期天中午,我和我的弟弟多多在我家玩滑冰。地板太滑了,我就摔倒了,我摔的比昨天还疼。然后我就哭了挺久的。

    2011年1月17日   去漳州
    星期一,我外婆被我的弟弟多多拉倒了。外婆的腰部受伤了,我和外公外婆就去漳州让外婆看病。时间太短了,我不能去漳州动物园玩,真可惜啊。

    2011年1月18日   运动
    外公一有空就要我和他一起去运动。今天,我又和我外公去运动,外公在打太极拳,我在滑滑梯和跑步,玩得真愉快。

  • Tag:小米 作文

    我的星期六
    2011-1-17

    星期六中午,妈妈让我上床睡觉,我睡不着,想让妈妈抱着我,可是妈妈不抱。然后我就爬到妈妈身上,想抱住妈妈。我要抱住妈妈的时侯,妈妈睡在床边,我没抱稳,就滚下床,摔到了头还摔到了脚,感觉很痛,就流了一点眼泪。妈妈让我上床进被窝,我就上床进被窝了。我让妈妈帮我揉一揉,就觉得不怎么痛了。

  • 张萍《高罗佩:沟通中西文化的使者》:“(高罗佩)通过对《武则天四大奇案》的翻译,他重新思考了中国人在犯罪文学中的形象,在深切了解中国古代文化的基础上,对中国的犯罪文学进行再定义,梳理出中国古代侦探小说(即公案小说)不同于西方侦探小说的五个特点。

     

    第一,通常情况下,罪犯在书的开头就被正式地介绍给读者,包括他的全名、过往经历、犯罪动机。

     

    第二,中国人对侦探小说有着天生的爱好。多数中国侦探小说中鬼神出没,动物和厨具都可以出庭作证。

     

    第三,中国人行事从容不迫,注重细节。因此,所有小说包括侦探小说,枝蔓纵横,交织着长篇诗歌、离题的哲学枝节,或者全文引用案件相关的官方文件。

     

    第四,中国人善记人名,对家庭关系有特殊的感应。

     

    第五,中国人对侦探小说中应该讲述什么、什么应该留给读者去想象有着很不同的看法。中国人期望着看到罪犯被处决的详细描述。中国作者常常会突然插入罪犯死后在阴司所受的惩罚。这样的结尾满足了中国人的正义感,但却让西方读者惊讶不已,他们并不认同让一个已经认错的人万劫不复的做法。”

     

    (《武则天四大奇案》英文本,高罗佩译者序言,此处中文为张萍译)

  • 王世襄《明式家具研究》第五章《明式家具的用材》:“北京工匠将花梨分为两种:一为黄花梨……另一为花梨,或称新花梨,也有人美其名曰‘老花梨’。承石惠、李建元师傅见告,这是1949年前北京家具商为哄骗外国买主而编造出来的名称,好像它比黄花梨次一些,但又比新花梨好一些。实际上,所谓老花梨就是新花梨,二者乃是一物。清代家具多用新花梨……”

     

    第六章《明式家具的年代鉴定及改制问题》:“明及清前期硬木家具,以紫檀、黄花梨、鸂鶒木、铁力四种为主要材料。硬木中另外几种家具用材为红木、新花梨及新鸂鶒木。用这几种材料制造家具,多为清式或晚清、民国时期带有殖民地色彩的家具。倘作明式,因材料的年代和形式的年代不符,已可知其为近代仿制。”

     

    这一说法,被濮安国在《明清苏式家具》中直斥为“这是对历史文物不分青红皂白的极不负责的错误观点”。

     

    濮安国认为,“明或清前期的花梨木家具不能全是采用海南檀制作的所谓黄花梨家具。”“花榈木与海南檀都被时人统称为花梨木,并都用作高级家具的材料,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十分清楚,明代的花梨木有海南檀,即被今人称之为黄花梨的,也有花榈木,即花梨木,它们都是明代制造家具的用材,亦都是苏式家具的主要用材。在江南地区,传统的称呼都叫老花梨,不称黄花梨。”

     

    “江南地区用‘老花梨’与以后的‘新花梨’相区别是合乎实际的……今天所称的黄花梨实际也应是老花梨。”

     

    “黄花梨”的称呼本来就来自古董市场,以北京为代表的“北方地区”和以苏州为代表的“江南地区”,在对家具用材上存在着不同的叫法本不足为奇,何况,家具用材即便是专业的植物学专家都未必说得十分清楚。濮安国《明清苏式家具》中对一些家具名词术语的叫法就与王世襄迥然不同,益显出“北方地区”与“江南地区”的地区差异。笔者索性将几个明显不同的称呼列在下面予以对照,以供大家参考。

     

    参照王世襄《明式家具研究》附录一《名词术语简释》的解说,依汉语拼音首字母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首先是名词术语,其次是王世襄《名词术语简释》中的解释,最后是濮安国《明清苏式家具》中的叫法。中间用破折号“——”隔开。

     

    1、矮老——短柱,多用在枨子和它的上部构件之间——矮柱/短柱

    2、罗锅枨——中部高起的枨子——桥梁档

    3、劈料(做)——在构件上造两个或更多的平行混面线脚——劈开芝麻梗

    4、卡子花——用在矮老部位的雕花木块——结子

    5、三弯腿——略具S形的腿足——蚱蜢腿

    6、四腿八挓——家具腿足四面都带有“侧脚”的叫“四腿八挓”——八字脚

    7、绦环板——用在家具不同部位,以家具构件为外框的板片,一般都有雕饰——绷子

    8、托泥——承托家具腿足的木框,多见于有束腰家具,或四面平式——拖

    9、托子——承托案形结体家具腿足的两根横木——拖

    10、枭混——《则例》语,下凸上凹的曲线,近似冰盘沿线脚,常见于须弥座——竹爿浑

    11、鱼门洞——绦环板或束腰上的开孔,此称见于《则例》,但南方较流行——爆仗洞

    12、中牌子——安装在衣架中部的扇活,或高面盆架搭脑下方形有装饰的部分——绷子

  • Tag:小米 作文
    好朋友
    2010-11-29
    在幼儿园里的我,交到了朋友。幼儿园里人数很多。可我上了金山小学,发现小学里的人数更多了,我上课的时间也更多了,我会不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呢?
    我对好朋友的看法是这样:善良,大方,懂得坚持,能够跟我互相帮助。比如学习成绩比较好,我不懂的她(他)可以帮助我,她(他)不懂的我就可以帮助她(他)。
    这回是我自己打的字。我和妈妈都在写小学生活。
  • 在我们从小到大被不断灌输的诸多历史知识当中,也许所谓的“民族英雄”郑成功收复台湾之“义举”,又是一则遭人误解的、可笑的历史误会。让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来看一看这段历史误会是如何造成本不该属于郑成功的历史声名。

     

    郑成功,原名郑森,字大木,福建南安石井人。明天启四年(1624年)七月生于日本。父亲郑一官,又称郑芝龙,字飞黄,生于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郑一官赴澳门帮助舅舅黄程打点生意。在澳门期间,郑一官不仅学会了葡萄牙语,懂得了如何与外国人打交道,还成为了天主教徒,取了一个洋名叫做“尼古拉·一官”。随后,因为生意关系,郑一官到了日本平户。在平户,郑一官学会了日本武术双刀法,因此结识了锻造刀剑的日本人田川翌皇(原籍泉州,中国名翁翌皇),并于明天启三年(1623年)娶田川之女田川氏(即翁氏)为妻,翌年,田川氏生下郑森,即郑成功。

     

    郑成功7岁时回到老家安平,15岁进南安县学。清顺治二年(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郑森22岁时,被父亲郑芝龙带去觐见南明隆武帝。因讨得隆武帝的欢喜,郑森承隆武帝赐姓朱,并赐名成功,封为御营中军都督,仪同驸马。翌年三月,又封为忠孝伯,佩招讨大将军印。从此以后,郑森变成了“国姓爷”郑成功。

     

    那么,所谓的郑成功收复台湾,又从何说起呢?

     

    台湾实为郑芝龙发家之地。郑成功在收复台湾之后的《复台》一诗中写道:“十年始克复先基”,并附注云:“先太师(即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会兵积粮于此,出仕后为红毛夷酋弟揆一窃据。”谈到郑芝龙的发家致富史,我们不得不回过头来说说郑芝龙在日本期间的所作所为。

     

    在日本平户期间,郑一官加入了以颜思齐为首的武装团伙。颜思齐系福建海澄人,因不满明朝廷禁海政策,遂纠集一帮人,以台湾为据点,或从事海上贩运,或明火执仗进行打劫。明天启四年(1624年)颜思齐等人策划在平户发起暴动,因消息泄漏,仓皇逃回台湾。翌年,颜思齐病死,郑一官被推为首领。这一团伙共有十八人,以“芝”字为首字取名,郑一官名芝龙,其余依次为虎、豹、鹏、鹤、凤、彪、麒、豸、獬、鹄、鄂、熊、蛟、蟒、鸾等,号称“十八芝”。之后,这一团伙便大肆造船买炮,招兵买马,势力迅速扩大,逐渐成为海上一霸。

     

    但是,要知道郑氏家族并不是一般的打杀劫掠的海盗,而是通过掌控制海权牟取暴利的海上武装集团,后来郑成功等人更是借助亦官亦商之便,把郑氏家族经营海上贸易的传统发扬光大之至。

     

    且看郑氏家族是如何通过暴力聚敛财富的。

     

    清道光《厦门志·旧事志》:郑氏家族在金门、厦门“树旗招兵,旬日之间,从者数千。勒富民助饷,谓之报水。”所谓“报水”,计六奇《明季北略》有详细说明:闽、浙沿海渔民素以海上贸易获利,海盗则事先隐匿海岛“为巢穴,伪立头目,刊成印票,以船之大小,为输银之多寡,或五十两,或三十两、二十两不等。或未发给票,谓之‘报水’;货卖完纳银,谓之‘交票’,毫厘不少,时日不爽。” 郑芝龙控制东南海滨之时“岁入例金千万”。

     

    而郑成功的海上经营大致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通过海路仁、义、礼、智、信五大商行经营东、西洋海外贸易,每一字号统辖12艘商船,每艘商船每年缴交本息大约万余两;二是通过陆路金、木、水、火、土五大商行经营沿海与内地的贸易;三是建造船只出租收取船税和商税,视船只大小一年收取10003000两不等;四是通过发放商船牌照收取“牌饷”即保护费,每艘船视大小收取5002000余两饷银。

     

    郑氏家族的财富究竟有多少,我们从郑成功中左所之失即可略窥一斑。

     

    清顺治八年,清军攻打郑成功驻所中左所。一年之后,郑成功在答复其父的信中称:“己丑岁……袭破我中左,掠我黄金九十余万,珠宝数百镒,米粟数十万斛,其余将士之财帛,百姓之钱谷,何可胜计!”按照金银比价约一比五的比例,90余万两黄金折银约400余万两,还有数百镒珠宝、数十万斛(一斛折合五斗)米粟,数目已相当可观。如果再加上郑氏在京师、苏杭、山东等地的财物,以及郑成功亲弟弟掌管的在日本的产业,郑氏家产之巨,简直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要知道明朝廷在漳州月港开放的全盛时期,一年所收税银也不过是29000余两而已,郑氏家产可谓富可敌国,完全是通过海上经营积攒起来的。

     

    从郑芝龙到郑成功,到郑氏集团的其他成员,都是把海上贸易作为聚敛钱财的主要手段。郑氏军费的一个主要来源,是向老百姓筹饷筹粮。据杨英《先王实录》记载,郑成功在每次较大军事行动前,基本上都要布置筹饷筹粮。从永历三年至永历十四年(1649-1660年)郑成功部在驻地周围进行筹饷筹粮达50余次。涉及近百个县、乡、村寨。所谓筹饷筹粮,实际上是予求予取。稍有不从,便兵戎相加。《先王实录》中不乏乡民因拒绝纳饷而被攻破山寨,“剿杀无遗”的记载。

     

    郑成功之子郑经继承郑成功的藩位后也是按照郑成功的方式获取粮饷。而据郑成功的育胄馆的谋士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记载:郑经当权时,派兵攻寨夺粮依旧是筹粮饷的主要方法之一。郑经率部攻占思明州时,“兵饷取给于东宁”,后因“转运不及,乃以六官督比绅士富民以充之……百姓年十六以上,六十以下,每人每月纳银五分,名曰‘毛丁’,船计丈尺纳税,名曰‘梁头’。”“康熙十八年正月,时虽设界,而海汛往来内地,派粮如故……先是,思明州民每月每户输米一斗,自二月起,每户再加一斗。”

     

    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郑一官正式被福建巡抚熊文灿招抚,并获海防游击官职。后因协助朝廷剿平海盗有功,几年间位居福建总兵之尊。清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闰六月十五日,郑芝龙、黄道周等人在福州拥立唐王朱聿键为帝,改元隆武,郑芝龙因拥立有功,封为平夷侯。清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郑芝龙降清。

     

    台湾是郑芝龙发家致富的地方。实际上,即便是明崇祯元年郑芝龙归顺明朝廷后,也未曾放弃对台湾的控制。崇祯中,闽南大旱,郑芝龙“徙饥民数万至台湾,以人给三金一牛,使垦荒岛……漳、泉之人,赴之如归市。”(魏源《赐姓始末》)

     

    22年后,施琅(原名施郎,原为郑成功部将,清顺治八年(南明永历五年,1651年)五月叛变,后改名施琅投靠清军,成为攻取郑氏家族控制下的台湾的清政府水师提督)代表清朝中央政权从仍在使用南明永历年号的地方割据政权郑氏集团手中收复台湾,施琅在给康熙皇帝的奏折中亦称:“郑芝龙为海寇时以为巢穴,及崇祯元年郑芝龙就抚,将此地税与红毛为互市之所。”郑芝龙虽归顺朝廷,却将发家之地台湾依然“税与红毛(即荷兰殖民者)为互市之所”,一切还是为了生意。

     

    那么,郑成功后来为什么要收复台湾,又是如何收复台湾的?

     

    清顺治十四年(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六月,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长官揆一派通事何廷斌到思明州晋见郑成功,商谈通商事宜。五年前,荷兰东印度公司因为怀疑郑成功同台湾郭怀一起义有牵连,对郑成功往来台湾的船只多有刁难,甚至在公海上堵截郑氏商船。郑成功遂传令各港澳及东西洋各国船队,不准到台湾通商。其余商船摄于郑成功强大的海上武装力量,亦不敢进入台湾,荷兰东印度公司生意受到巨大影响。何廷斌表示,荷兰东印度公司愿意每年输银5000两、箭坯10万支、硫磺1000担,请求郑成功取消对台湾的通商禁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看来,一切还是为了生意。

     

    何廷斌此次到思明州,还给郑成功带来一件宝贵的礼物——大员(今台南市)鹿耳门水道海图。何廷斌是郑芝龙混迹海上时的团伙成员,因不愿意接受朝廷的招安而回到台湾,后来当上荷兰人的翻译。何廷斌对包括土著人、移居台湾的大陆人以及驻扎在台湾的荷兰人的情况十分熟悉,也知道荷兰人镇压郭怀一起义后台湾的大陆人甚至土著人都有人心思变的情绪。而在郑成功方面,何廷斌这位父辈昔日伙伴的到来不仅使他更深入地了解郑芝龙当年如何从台湾起家,何廷斌关于台湾“沃野数千里,实霸王之区”的描绘使他平添了对这一宝岛的向往,鹿耳门水道图更使他消除了出征台湾的军事顾虑。

     

    《先王实录》记载:郑成功曾与部下“议遣前提督黄廷、户官郑泰督率援剿前镇、仁武镇往平台湾,安顿将领官兵家属。”清顺治十八年(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正月,郑成功在思明州传令大举修造船只,听令出征,并召集文武官员,宣布“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显然,郑成功收复台湾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建立郑氏家族的根据地,安顿自己及一众将领的家眷,以免除在外与清军对抗时的后顾之忧,并可作为将来生存发展的基地。何来所谓“抗击外来侵略者,捍卫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爱国主义想法?

     

    同年三月二十三日,郑成功率船队从金门料罗湾出发,踏上收复台湾的征程。在围困荷兰殖民者揆一据守的台湾城(即热兰遮城堡)长达九个月之后,揆一终于在十二月初三献城投降。而就在揆一团守孤城、岌岌可危之际,郑成功曾派通事李仲入城劝降。李仲对揆一说:“此地非尔所有,乃前太师练兵之所。今藩主前来,是复其故土。”可见,郑成功收复台湾,是所谓的“复其故土”,收复的是他郑家的土地。郑成功收复台湾之后,改台湾一带为东都明京,设一府二县,府为承天府,县为天兴县、万年县,改台湾城为安平镇。

     

    清康熙元年(南明永历十六年,1662年)五月初八,一代枭雄郑成功狂症发作,以双手抓面而逝,时年仅39岁。五月十四日,郑成功之子郑经在洪旭、黄廷、王奇秀等文武官员的辅佐下,向名义上的南明小朝廷修表上书,由郑经继承郑成功的爵位,号称世藩。

     

    康熙二十年(1681年)正月,郑经在台湾病死。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初八,郑克塽派人将降表送到澎湖施琅大营,转呈清廷。八月十三日,施琅统领水师从鹿耳门登陆台湾。八月十八日,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以及故明朱氏宗室成员剃发就抚。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清朝廷设立台湾府,下辖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隶属福建省。福建总督府设置道官一名,称台厦兵备道,督察台湾、厦门事务。

     

    其实从本质上说,郑成功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一个见利忘义的商人(笔者曾有《贪官戚继光,污吏辛弃疾》一文,对所谓的“抗倭英雄”戚继光所造成的另一个历史误会有所论及,可供参考)。就郑成功而言,撤退到台湾完全是迫不得已的;而对历届中国中央政权而言,郑成功是代表中国最高政权(哪怕是早已名存实亡的南明政权)在台湾岛上实施行政管理的第一人。这使郑成功获得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而这却是历史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

     

     

    *资料来源:李启宇《厦门史略》